防疫物资应急预案

时间:2026-01-28 11:22:09
防疫物资应急预案

防疫物资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疫物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疫物资应急预案1

为坚决落实xx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指导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和《xx市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特制定本指南。

一、健全严谨的防控工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机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和督察督办,全面保障防控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有多个教学点的校外培训机构,每个教学点须指定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专门工作机构,设立健康监测、卫生保洁消毒等专责工作小组,建立学校、学部、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完善防控机制

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七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师生健康状态监测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

(四)强化联防联控

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与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与社区、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机制,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

完善内部报告制度,落实学校信息报送专员,畅通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严格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信息,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二、落实严密的防控工作措施

(一)线下复课前准备措施

1.严禁提前线下复课

在全市中小学开学前,一律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和聚集性活动,对确有需求的学生,可通过微信、电话、QQ等渠道,帮助学生在线学习、答疑辅导。

2.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要向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停工、停课、调课、退费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家长以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防控知识培训

组织教职工开展《xx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xx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见附件1)等防控知识专题培训,熟悉防控流程,增强防控能力。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师生防范意识。

4.全面排查师生健康情况

(1)全员摸排。认真开展排查,精准掌握假期中本机构教职工(含新招聘教职工)、学生(包括新老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重点掌握以下四种情况:本人身体健康情况;在疫情高发区的旅居情况;与疫情高发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全面统计师生员工中A、B、C、D四类人员,按照全市统一要求,A类需集中隔离观察14天;B类需居家观察14天;C类需自我居家隔离14天。

建立“一校一表”台账,将师生员工情况记入排查表,采取挂销账的方式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直到解除隔离期或医学观察期为止。

(2)全员报告。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如实填写《xx市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员工健康卡》(附件3,以下简称《健康卡》),记录师生员工身体状况、旅居疫情高发区情况,与来自疫情高发区人员、隔离观察人员、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情况。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必须签字确认,并对《健康卡》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全员审查。学校实行返校师生员工材料预审制,提前审查《健康卡》,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确定分期分批返校人员名单。严格三类人员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一是被确诊、疑似或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二是旅居疫情高发区的师生员工,疫情未解除前,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三是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有接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且观察期不满14天的,暂不纳入返校名单。

5.切实改善卫生条件

(1)配备基本防疫物资。开学前学校完成基本的防疫物资储备,安排专人管理,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开学。基本的防疫物资应包括:

口罩:按返校师生员工准备足够用量。

消毒液:按照《xx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相关要求测算准备。

红外测温仪:按班级数量配备。

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2)洗洁设施用品。学校要储备至少1个月用量的肥皂液或洗手液,在厕所、食堂等区域按师生员工人数50:1的比例设置用于洗手的水龙头,确保每个水龙头旁边有洗洁用品。

(3)健康体征临时观察室。至少设立一间观察室,配备相应的防护物资,用于暂时隔离身体不适的师生员工。

6.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1)清理环境卫生。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行动,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

(2)公共场所消毒。参照卫生清洁消毒指南,做好办学场所消毒工作,重点对教室、办公区、接待服务区、家长等候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楼梯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3)食品卫生安全。落实食堂卫生防疫要求,未设立正规食堂,原则不提供就餐服务。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二)线下复课组织工作

1.严格线下复课审批。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开学时间,具体由各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自行确定。各培训机构要根据《xx市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标体系》(见附件4)准备评估材料,将开学申请和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开学工作实施方案、师生员工来源地及健康状况统计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物资准备情况附清单等评估材料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达到开学要求,并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批准后方可开学。

2.严格分批分期复课。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学,按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研究制定开学工作实施方案,优先安排健康师生员工复课、复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师生员工不得开展教学、接受培训。培训机构应发出返校通知,明确告知学生家长:返校的具体时间及方式、携 ……此处隐藏38985个字……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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